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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大兴区亦庄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的通知

来源:学校大全网时间:2019-04-28 09:32:01

   目前,2018年大兴区亦庄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已发布。今年,大兴区亦庄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有哪些值得关注?入学政策有什么变化?北京国际学校国际学校招生网大家分享2018年大兴区亦庄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

  2018年大兴区亦庄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的通知

  继市教委发布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后,今天,咱们开发区也发布了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

  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区域统筹,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作为政府行为予以保障。

  (二)坚持免试、就近,确保符合条件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三)坚持程序规范,把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作为规范办学的重要环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四)坚持统筹调配,对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有困难的,在区域协调的基础上,区教委将统筹全区公办、民办教育资源进行协调解决。

  入学条件

  本方案中在开发区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是指在开发区实际居住的儿童;实际住所性质须为住宅;监护人购房是指法定监护人(含适龄儿童本人)名下拥有100%产权的住宅。本方案中的“五证”是指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

  (一)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2012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在开发区申请入小学,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监护人在开发区购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2.开发区户籍且监护人在本市无房的适龄儿童(要求户籍同监护人在一起,且落户时间在2017年8月31日前,其中开发区单位集体户籍适龄儿童要求监护人至少一方为该单位集体户籍并在户籍所在单位工作);

  3.监护人租住开发区公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4.持有开发区社发局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区县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其父母一方本市常住户籍登记卡、市人力社保部门为其父(或母)签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等相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少年儿童按本市户籍对待。

  5.通过街道办事处“五证”初审、经各职能部门联合审核,取得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开具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京中小学就读审核批准书”的适龄儿童。

  (二)具有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按照市区教委规定的入学方式升入初中继续接受义务教育。

  (三)开发区内民办学校北京市中芯学校的招生按本方案执行,招生范围原则上为开发区范围内的居民小区。

  (四)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五)凡属大兴区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人才引进计划的海外归国人员、各类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按相关规定由区教委、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协调解决。

  (六)对持有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任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身份证明的学生,按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七)具有港、澳和外国户籍的学生申请在本区入学的,按相关规定审核合格的进行信息采集,并按规定入学。

  小学入学程序和方式

  符合在开发区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均须在规定时间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按照区教委、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划定的服务片免试就近入学。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因素,积极稳妥探索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形成更加公平完善的就近入学规则。强化部门联动审核,特别是对实际居住的审核,重点对过道房、车库房、空挂户等情况进行核查,凡不符合实际居住条件的,均不得作为入学资格条件。对于具有本市户籍但不具有开发区户籍的无房家庭,长期在开发区工作、居住,具备连续在开发区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开发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条件的人员子女可以在开发区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由大兴区教委、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协调入学。

  从2017年起,开发区对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的实际居住地址(凭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实施记录管理,实际居住地址(凭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小学三年内只提供实际居住地址服务范围内的一个入学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